上一篇“3小時輻防訓練課程釋疑?”文章中提到桌上型XRF操作人員不符合「輻射工作人員」的定義,但只是講講就可以?還是需要一些文件來備查呢?若實驗室中有好幾台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時該怎麼做呢?

首先,我們先來看,若您公司是依照原能會簡易版本所做的輻射防護計劃書或相關操作守則時,最好在其條文內加上如“本計劃書所提「輻射工作人員」之認定,係依照「輻射工作人員認定基準」之規範,並據此填寫『輻射工作人員評估認定表』用以備查”等相關字句。

另外,當要負責好幾台儀器時要如何評估?

由於「輻射工作人員認定基準」定義「輻射工作人員」的輻射曝露需在一年內之有效等效劑量有超過一毫西弗,因此我們須先將所有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的輻射曝露量給加起來,其公式如下:

年輻射曝露總劑量= [第1種設備表面輻射曝露率 X 每月使用時數+第2種設備表面輻射曝露率 X 每月使用時數+……+第n種設備表面輻射曝露率 X 每月使用時數] X 12

其中,使用不同設備時須個別填寫使用時數,這樣才能精準計算總輻射曝露劑量。算出個別操作人員的年輻射曝露劑量之後,接者須依其年輻射曝露劑量是否超過「輻射工作人員」判定標準,填寫“輻射工作人員評估認定表”,範例如下:

 

XX股份有限公司輻射工作人員評估認定表(範例)

輻射源名稱:分析鑑定櫃型X光機 證照號碼:登設字第200XXXX號
受評估人:王XX 身份證字號:F12******* 評估日期:1040401
□評估結果係由輻射防護偵測業務者或專職輻射防護人員所執行,評估者/輻防人員證號:_____
■評估結果係由輻射安全測試報告推估,推估者:高00_____
簡述受評估人工作內容:
王員係為櫃型X光機操作人員,操作所在位置係在登設字第200XXXX號X光機周圍,而該設備被劃分為輻射管制區,年工作時數為2000小時,同時王員不負責維修及異常事件之排除。

評估結果:
1. 王員所在位置經輻射安全測試報告(測試報告如附)得知,其輻射劑量率為背景值(0.08-0.15μSv/hr),經推估其輻射曝露,其輻射劑量與背景值等同,未超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二條輻射作業造成一般人之年劑量限度。

2.該員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93.06.28會輻字第0930020987號令頒公告之「輻射工作人員認定基準 」規定,王員之評估結果符合,未達上述基準,得不需接受在職訓練、健康檢查,及個人劑量監測。

3 .設施經營者對進入管制區之一般人員,應提供適當之人員劑量計、輻射防護裝具及資訊,使其正確使用,並派員引導。可適時評估需不需要這段內容

4.若輻射作業場所曝露條件或受評估人工作內容有所變更,本評估認定表即為失效,應重新予以評估。

受評估人
本人已了解上述評估結果
設施經營者或雇主 備註
簽名/日期 簽名/日期  

註:

1.本表將保存期限自受評估人員離職,且至該設備所有輻射源完成報廢後三年止,若輻射源報廢滿三年,尚有受評估者未離職,則保存至所有受評估者離職之日止。

2.自輻射偵檢日期至評估確認期間,設備屏蔽或X光激發源未異動。


相關訊息可洽: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輻射防護處 非醫用科 (02)8231-7919分機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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